8.2 隔扇、长窗制作工程

8.2.1 本节适用于各式隔扇、长窗(含框)的制作工程[图8.1.1/(b)]。 检查数量:按不同规格的件数各抽查10%,但均不应少于3件。

(Ⅰ)保证项目

8.2.2 各类隔扇、长窗内花格制作应按样板制作,样板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8.2.3 隔扇、长窗(框)的榫槽应嵌合严密,胶料胶结应用胶楔加紧。胶料的品种、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推拉检查。

8.2.4 隔扇、长窗(框)的榫卯结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隔扇、长窗(框)榫采用出榫做法,其榫宽不应小于其厚度的1/4,不得大于1/3;

(2)隔扇、长窗(框)的断面厚大于50mm的,应采用双夹榫做法;



(3)隔扇、长窗饰件蕊子采用搭接开刻做法的,其开刻应为1/2厚度;

(4)榫卯处胶结牢固,接槎平整,均不得采用铁钉之类材料代替榫卯结合。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Ⅱ)基本项目

8.2.5 隔扇、长窗(框)制作的表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表面平整、无缺棱、掉角,基本无刨印、戗槎,清油制品色泽基本一致。

优良:表面平整光滑,无缺棱、掉角,无刨印、戗槎、锤印。清油制品色泽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摸检查。

8.2.6 裁口起线割角、拼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裁口、起线基本整齐顺直,割角准确、拼缝基本严密。 优良:裁口、起线整齐顺直,割角准确、交圈整齐、拼缝严密,无胶迹。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摸检查。

8.2.7 各式隔扇、长窗花饰的外观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图案准确、线条基本流畅自然,表面基本光滑平整美观,色泽基本一致。

优良:图案准确、线条流畅自然,表面光滑平整美观,色泽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和检查。

注:如为雕刻花饰尚应符合本标准第9.1.8条的规定。

8.2.8 隔扇、长窗夹樘板的外观应符合下列规定: ]]

合格:表面平整、与梃结合牢固,拼缝基本严密,基本无刨印、锤印及戗槎。

优良:表面平整光滑、与梃结合牢固,拼缝严密,无刨印、锤印及戗槎。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轻扳检查。


(Ⅲ)允许偏差项目

8.2.9 隔扇、长窗(框)制作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 表8.2.9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