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木楼地面工程
7.4.1 本节适用于木板、拼花地板等木质楼地面工程。
检查数量:面层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其中过道按5m检查1处,楼梯踏步、台阶按每层梯段为1处,但均不应少于3间(处)。
7.4.2 各种木质楼地面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