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墁砖地面工程

7.2.1 本节适用于方砖细墁、粗墁地面工程。

检查数量:同7.1.1条的规定。

(Ⅰ)保证项目

7.2.2 砖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7.2.3 地面分中,砖缝排列、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2.4 砖安装应稳固,与基层结合(粘结)应牢固,无空鼓、无松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用小锤轻击。

(Ⅱ)基本项目

7.2.5 庭院、游廊和甬路需要自然排水的地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泛水适宜,无明显积水现象。

优良:泛水适宜,排水通畅,无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泼水检查。

7.2.6 砖细墁地面的砖料加工表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表面平整,无裂纹、缺角、基本无刨印。

优良:表面平整,无裂纹、缺角、砂眼和刨印。棱角整齐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2.7 安装细墁地面的外观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地面整洁,组铺正确,接缝基本顺直均匀,油灰饱满。

优良:地面整洁美观,组铺正确,接缝顺直均匀,油灰饱满严实。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2.8 粗墁地的外观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表面整洁,无明显缺棱掉角,砖缝基本均匀直顺,扫灰缝或灌缝基本密实。

优良:表面洁净,无缺棱掉角,砖缝均匀直顺,扫灰缝或灌缝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Ⅲ)允许偏差项目

7.2.9 砖墁地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2.9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