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漏窗的制作与安装工

5.7.1 本节适用于砖、瓦、石、灰等材料制做的各种漏窗的制作与安装工程。

检查数量:逐个检查。

(Ⅰ)保证项目

5.7.2 制作漏窗的砖、瓦、石、灰等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5.7.3 漏窗的图案、内容、风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或传统作法。

5.7.4 漏窗的安装应牢固稳定。

检验方法:以手轻推检查。

(Ⅱ)基本项目

5.7.5 漏窗的外观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线条光滑流畅,楞角完整,表面基本洁净。

优良:线条均匀光滑流畅,楞角完整,表面洁净。


(Ⅲ)允许偏差项目

5.7.6 漏窗制造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 表5.7.6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