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 斗拱(牌科)的制作和安装工程

4.14.1 本节适用于各类斗拱(牌科)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图4.14.1)。

检查数量:按构件总数抽10%,且不应少于3座(件)。

(Ⅰ)保证项目

4.14.2 各类斗拱制作之前应放实样套样板,样板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14.3 各式斗拱榫卯节点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斗拱纵横构件刻半相交,要求昂、耍、云头在腹面刻口,横拱(斗三升、斗六升)在背面刻口,角斜斗拱等三层构件相交时,斜出构件应在腹面刻口。

(2)斗盘枋与座斗面,以斗桩榫结合,大斗内留五分胆与三升拱相嵌连,拱面作小榫与升子相嵌连,每座斗拱自顶至底贯以半寸硬木梢子,每层用于固定作用的暗梢不应少于2个,坐斗、斗三升、斗六升等不应少于1个。

4.14.4 斗拱构件在正式安装之前应进行检验,试装,并分组编码,不得混淆。

检验方法:观察和检查施工记录。

4.14.5 斗拱安装时,各类构件必须齐全,不得使用有残和缺棱掉角等有缺陷的构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基本项目

4.14.6 斗拱构件的制作外观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表面平整,线条顺直,棱角完整基本无刨、锤印。

优良:表面平整光洁,线条清晰顺直,棱角完整,无刨、锤印。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14.7 斗拱的榫卯节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结合严密,安装牢固,梢子齐全,基本无翘曲、无缝隙和松动。

优良:结合严密,坚实,安装牢固稳正,梢子齐全,无翘曲、缝隙和松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14.8 斗拱的安装外观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构件齐全,层次清楚,棱角分明,斗拱配置基本均匀一致。

优良:构件齐全,层次清楚,棱角分明,斗拱配置均匀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Ⅲ)允许偏差项目

4.14.9 斗拱制作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14.9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