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石驳岸的修缮工程

(Ⅰ)保证项目

3.8.1 驳岸修缮应有修缮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其他各项要求按本标准第3.7.2~3.7.7条规定执行。

检验方法:检查设计和施工记录。

检查数量:逐处检查。

(Ⅱ)基本项目

3.8.2 驳岸修缮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损坏部分基本清除干净,新旧石料接搓基本嵌紧、平顺、稳固、砂浆基本饱满。

优良:损坏部分清除干净彻底,新旧石料接搓嵌紧、平顺牢固,砂浆饱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8.3 驳岸修缮灰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新旧接搓处灰缝基本平顺,灰缝厚度基本均匀,凹凸基本一致。

优良:新旧接搓处灰缝平顺、厚度均匀、凹凸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3.8.4 驳岸修缮表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色泽基本一致,表面基本平整洁净,新旧接搓基本和顺、严实。

优良:色泽一致,表面平整洁净,新旧接搓和顺、严实。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Ⅲ)允许偏差项目

3.8.5 石驳岸修缮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 表3.8.5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