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彩画工程 10.7.1 本节适用于各种彩画工程(图10.7.1)。 检查数量: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亭、垂花门、牌楼等按座检查。每间、座检查点不应少于3处。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Ⅰ)保证项目 10.7.2 各种彩画所需的材料品种、规格、质量、色泽应有合格证并符合设计要求。无合格证书的材料应抽样检验,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10.7.3 各种彩画的图案、花纹、线条、色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检查。 10.7.4 彩画的基层应平整、坚实、牢固、棱角整齐,无针孔、裂缝、皱纹、脱皮、掉粉、漏刷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摸检查。 (Ⅱ)基本项目 10.7.5 各式大木彩画质量基本项目应符合表10.7.5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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