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大漆工程

10.6.1 本节适用于生漆、广漆、推光漆和揩漆等大漆工程。

检查数量:室外按油漆面积抽查10%;室内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游廊、过道按10m抽查一处,且不应少于3间(3处)。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摸检查。

(Ⅰ)保证项目

10.6.2 大漆工程所选用的材料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对无合格证书的材料应抽样检验,合格才能使用。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10.6.3 大漆工程的施工操作程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和检查施工记录。

(Ⅱ)基本项目

10.6.4 大漆工程基本项目应符合表10.6.4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