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地仗工程

10.4.1 本节适用于油漆、彩画地仗工程。

检查数量:室内外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游廊、过道按10m检查一处,且不应少于3间(处);亭、垂花门、牌楼等按座检查,每座不应少于3处。

(Ⅰ)保证项目

10.4.2 地仗工程所选用的材料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材料进场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10.4.3 地仗材料的配比和加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10.4.4 各遍灰之间及地仗与基层之间应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翘皮和裂缝等缺陷。生油应钻透,不得挂甲。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和小锤轻击检查。

(Ⅱ)基本项目

10.4.5 麻糊布地仗表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表面基本平整、光滑,楞角基本直顺,接槎平顺,颜色基本均匀。基本无砂眼、无龟裂,表面基本洁净。

优良:表面平整、光滑,楞角直顺,接槎平整,颜色均匀一致。无砂眼,无龟裂,表面洁净,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4.6 单披灰地仗表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表面光滑,楞角整齐,接槎平整,基本无砂眼,无龟裂。

优良:表面平整光滑,楞角整齐直顺,接槎平整,无砂眼无龟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4.7 混凝土表面地仗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表面基本光滑,楞角整齐,无空鼓、翘皮,无较大砂眼和龟裂,操油基本饱满无遗漏。

优良:表面光滑,楞角整齐,无空鼓、翘皮,无砂眼和龟裂,操油饱满无遗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