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线路设备
一、托索轮和压索轮的直径,不得小于承载牵引索直径的12倍。 二、托索轮和压索轮的轮槽,应设软质耐磨衬垫。 三、托索轮和压索轮的轮体及轮缘挡板,应采用铝合金。 四、每个有衬托索轮的允许径向载荷,应按下式计算: 〔P〕=PDd(6.5.1) 式中〔P〕——每个有衬托索轮的允许径向载荷(N); 五、承载牵引索在每个托索轮或压索轮上的允许折角,应按允许径向载荷和承载牵引索拉力计算决定,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大于4°。 六、应选用悬吊安装的可调式托索轮组或压索轮组。 第6.5.2条 托索轮组和压索轮组上,应设下列安全装置: 一、托索轮组和压索轮组两端的内侧,应设防止承载牵引索跳内线的挡索板,挡索板的两端应有喇叭口。 二、托索轮组和压索轮组两端的外侧,应设防止承载牵引索跳外线的捕索器,捕索器工作面的棱角应修圆。 三、托索轮组的两端,应设承载牵引索偏离绳槽后索道自动停车的线路监控装置。 拖牵索道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设置。 四、在大风地区,托索轮组的两端,宜设防止承载牵引索偏离托索轮轮槽的防偏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