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检修设施


第2.6.1条 索道应设置下列检修设施:

一、小型机修间: 小型机修间应设在站房附近。其面积和装备水平,应按修理为主、备件外购的原则,根据企业的机修体制和协作条件确定。

二、牵引索或承载牵引索检修场地和换绳场地:

1.检修场地应设在端站附近索道线路的一侧,长度不得小于50m,宽度不得小于3m,地面应适当处理;

2.检修场地应兼作换绳场地。当有特殊要求时,可另设换绳场地;

3.检修、换绳场地应设置电动慢速绞车、滑车、手扳或手拉葫芦、地锚、接绳和换绳等专用工具。

三、其他检修设施:

1.站内应设置检修设备和钢丝绳用的起重设备、电动绞车、滑车和各种专用工具,并应设置检修钢丝绳用的吊环、地锚、预埋件、预留孔和绞车基础;

2.应配备适当吨位的检修用汽车;

3.在通行困难地段,宜结合山间小道或施工便道,修建宽度不小于1m的检修便道;

4.货运索道宜配备小型发电电焊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