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质量要求
4.5.1 修缮施工完成后,楼地面、墙面及给排水设施不得有渗漏水现象。
4.5.2 楼地面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排水畅通,不得有积水现象。
4.5.3 涂膜防水层应无裂缝、脱皮、流淌、起鼓、折皱等现象,涂膜厚度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4.5.4 给排水设施安装应牢固,连接处应封闭严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