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钢筋钢纤维混凝土构件局部受压承载力计算

第4.5.1条 配置间接钢筋的钢纤维混凝土结构构件,当其间接钢筋的配置范围和构造要求符合现行有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时,其局部受压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式计算:

Nf/u=Nlu(1+β l λ f)(4.5.1)

式中

Nf/u ——钢筋钢纤维混凝土局部受压承载力设计值;

Nlu ——根据钢纤维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按现行有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规定计算的局部受压承载力设计值;

β l ——钢纤维对钢筋钢纤维混凝土局部受压承载力的影响系数,可按第4.1.6条的规定采用。

第4.5.2条 配置间接钢筋的钢纤维混凝土构件,其局部受压区的截面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Fl ≤1.5βffcAln(1+0.15λf)(4.5.2)

当λf时,取λf=1.2

式中

F1 ——局部作用压力,按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

Aln ——局部受压净面积。

第4.5.3条 采用钢纤维混凝土对钢筋混凝土构件作局部受压增强时,钢纤维混凝土的配置范围和高度可按第4.1.7条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