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规程系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88)建标字第10号通知,由大连理工大学和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主编,并有12个单位参加共同组成编制组。

编制组自1988年12月开始,对国内十年来的科研和工程应用成果进行了调查总结。同时开展了十余项专题试验研究,借鉴了国外有关规范和研究应用成果,并广泛征求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最后由全国钢筋混凝土标准技术委员会审查定稿。

本规程共分九章和二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材料、基本设计规定、无筋和钢筋钢纤维混凝土构件承载力极限状态计算、钢筋钢纤维混凝土构件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结构构造规定、钢纤维混凝土的配制浇筑及检验、喷射纤维混凝土工程设计与施工,以及一些常用的工程和构件的设计与施工。这些常用的工程和构件有:公路路面、机场道面、道桥桥面、工业建筑地面、刚性防水屋面、叠合式受弯构件、铁路轨枕、局部增强预制桩和抗震框架节点。由于钢纤维混凝土应用领域较广,涉及不同专业的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本规程在编制时特别注意便于与不同专业规范协调使用的原则。

本规程采用《建筑结构设计通用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GBJ83-85规定的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在与各专业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范配套使用时,应注意其对应和换算关系。

为了提高规程质量,请各单位在应用本规程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大连理工大学土木系(邮码116024),以便今后修订。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199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