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2 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施工 8.2.1 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8.2.2 严禁采用对冷轧扭钢筋有腐蚀作用的外加剂。 8.2.3 冷轧扭钢筋严禁再次进行冷轧、冷拉等冷加工。 8.2.4 冷轧扭钢筋的铺设应平直,其规格、长度、间距和根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采取措施控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8.2.5 钢筋网片、骨架应绑扎牢固。双向受力网片每个交叉点均应绑扎;单向受力网片除外边缘网片外,中间应隔点交错绑扎。绑扎网片和骨架的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2.5的规定。 8.2.6 现浇构件脱模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 8.2.7 叠合薄板构件脱模时混凝土强度等级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起吊时应先消除吸附力,然后设6或8个吊点平衡起吊。 8.2.8 预制构件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不积水。板类构件可叠层堆放,用于两端支承的垫木应上下对齐;叠层不宜超过八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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