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降水工程监测与维护

8.1 降水监测


8.1.1 降水监测与维护期应对各降水井和观测孔的水位、水量进行同步监测。

8.1.2 降水井和观测孔的水位、水量和水质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降水勘察期和降水检验前应统测一次自然水位;

2抽水开始后,在水位未达到设计降水深度以前,每天观测三次水位、水量;

3当水位已达到设计降水深度,且趋于稳定时,可每天观测一次;

4在受地表水体补给影响的地区或在雨季时,观测次数宜每日2~3次;

5水位、水量观测精度要求应与降水工程勘察的抽水试验相同;

6对水位、水量监测记录应及时整理,绘制水量Q与时间t和水位降深值S与时间t过程曲线图,分析水位水量下降趋势,预测设计降水深度要求所需时间;

7根据水位、水量观测记录,查明降水过程中的不正常状况及其产生的原因,及时提出调整补充措施,确保达到降水深度;

8中等复杂以上工程,可选择代表性井、孔在降水监测与维护期的前后各采取一次水样作水质分析。

8.1.3 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随时观测基坑侧壁、基坑底的渗水现象,并应查明原因,及时采取工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