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降水水位预测


6.5.1 降水水位的预测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合理选择水位预测计算公式;

2预测计算降水区内的任意点地下水位,均能满足降水深度的要求;

3在降水水位预测计算过程中,应考虑井周三维流、紊流的附加水头影响。

4设计采用的渗透系数K''值应接近设计降水深度水位降深资料计算的K值。

6.5.2 管井降水水位预测可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6.5.3 当采用点井或辐射井技术进行降水,点井、辐射井的总出水能力大于基坑出水量一倍以上时,可不进行基坑降水水位预测计算。

6.5.4 采用引渗井降水的工程,除布设引渗井的引渗能力应大于基坑实际出水量外,尚应计算引渗条件下的下层含水层水位上升值,其水位应低于降水水位。

6.5.5 降水水位预测计算,也可根据多孔抽水试验,按实测抽水影响范围内不同距离的观测孔水位降深资料,建立相应的统计方程,计算不同布井条件下的基坑降水水位的统计预测值。

6.5.6 对于降水地质条件复杂的降水工程,在具备资料,工期允许的条件下,也可采用数值法或物理模拟试验进行降水水位预测计算。

6.5.7 特殊工程降水应符合下列要求:

1基岩裂隙地区

(1)设计井位应能控制风化层厚度和构造;

(2)出水量、水位预测应用裂隙水有关公式计算,还须经实际抽水资料验证;

(3)降水水位水量预测的同时,也要预测和观测是否沟通区域构造和含水层。

2岩溶地区

(1)设计井位应能控制岩溶构造裂隙和主要岩溶发育带;

(2)出水量、水位预测应以实际观测和试验资料为依据;

(3)防止钻探后“扩泉”、“放水”现象发生,并有辅助工程措施;

(4)降水水位水量预测的同时,也要对相邻地区泉水衰减、地面沉降、地面塌陷进行预测和观测。

3水下降水

(1)应设计选择可靠的围堰、筑岛、栈桥等排除地表水技术方法,严禁地表水向基坑渗漏;

(2)基坑降水设计中,必要时可采用堵截工程措施,并应注意试验与观测;

(3)在允许条件下,基坑降水可与基础结构施工相结合。

4涵洞降水

(1)条件允许时,应首先采用地面排水技术方法;

(2)涵洞内降水设计不应影响土石方施工;

(3)涵洞底侧降水设计,宜采用水平点井方法,其长度应大于一个施工段,也可采用潜埋井方法。

(4)预测水位、水量的同时,应预测“突水”、“塌拱”的可能性。

6.5.8 在降水水位预测计算的同时,也要对可能出现的沉降、流砂、流土、管涌、潜蚀、边坡不稳等工程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