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降水工程设计

6.1 一般规定


6.1.1 降水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

1降水工程技术要求明确;

2降水工程勘察资料应准确无误;

3降水工程设计应进行多方案对比分析后选择最优降水方案;

4降水工程设计应重视工程环境问题,防止产止不良工程环境影响。

6.1.2 降水工程设计资料依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建筑与市政工程降水的技术要求,包括降水范围、降水深度、降水时间、工程环境影响等;

2降水勘察资料齐全;

3建筑物与市政工程基础平面图、剖面图,包括相邻建筑物、构筑物位置及基础资料;

4基坑、基槽开挖支护设计和施工程度;

5现场施工条件。

6.1.3 降水工程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任务依据;

2论述降水地质条件、工程环境和现场条件;

3选择确定降水技术方法;

4降水技术方案应根据地基基础平面形状、技术要求和降水地质条件,把选择的降水井和排水设施的数量和位置布置在图上,组成降水方案布置图并加以说明;

5预测计算降水水位和水量;

6提出降水工程的辅助措施和补救措施;

7对工程环境问题应专门设计;

8编制降水施工组织程序、施工安排及安全生产的要求;

9提出降水施工、降水监测与维护的有关要求;

10编制降水工程量统计表、设备材料表、加工计划表、工期安排表、工程概预算表;

11绘制降水施工布置图、降水设施结构图、降水水位预测曲线平面与剖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