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及验收

7.1 构件制作

7.1.1 双向带肋楼板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7.1.1.1 带肋楼板可采用正打法或反打法制作,采用反打法时,应具备使构件翻身的条件。

7.1.1.2 上开口带肋楼板可采用小盖板封口,小盖板应能承受规定的施工荷载,其空腔不应存水。

7.1.1.3 上下均有板面的带肋楼板可采用填芯法制作,填芯材料应满足制作和使用要求,并应润湿。

7.1.2 板角及边梁端面不得歪料,严禁有裂缝和超过预应力挤压面面积5%的缺陷。边梁及预制楼板边肋靠明槽面的钢筋保护层厚度可减少,板角加腋区斜筋可贴角放置。楼板、悬挑板及边梁的控制尺寸只允许负偏差(—5mm) ( 图7.1.2 )。

7.1.3 承受预应力的预埋钢板应贴模放置,位置应正确,与相应的预应力孔道垂直。钢板下局压区混凝土必须振捣密实,应掌握孔道抽管时间,防止颈缩,保证孔道直径大小,并畅通洁净。

7.1.4 板侧压折定位销孔直径应比销杆直径大10mm。

7.1.5 预制柱的长度只允许负偏差(—1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