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承载力计算 5.2.1 承载力及配筋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1 不考虑预应力对预制楼板内肋的作用,内肋的配筋可由竖向荷载承载力决定。 5.2.1.2 预制楼板边肋的普通钢筋,一般可根据预制构件的运输、安装阶段承载力要求配置。明槽中预应力束,除应满足节点竖向摩擦抗剪要求外,尚应满足施加预应力后使用阶段抗弯承载力要求。 5.2.1.3 在有叠合层的板柱节点处,宜考虑叠合层中普通钢筋承受10%~20%的负弯矩。但该普通钢筋必须连续通过支座,布置在柱两侧附近各一倍板肋高度的范围内。 5.2.1.4 当预应力束压折上抬力及偏心等反向作用,在预应力梁跨中产生的综合弯矩不大于构件自重产生的跨中弯矩的1.5倍时,可不计算该梁的反向承载力。 5.2.1.5 在直线张拉时,边梁及大开孔楼板边肋应符合本规程第6.1.13条的规定,可不计算其轴压或偏压的承载力。 5.2.1.6 预应力梁在使用阶段正截面受弯承载力的计算,弯矩设计值应包括预应力次弯矩项,该项分项系数取1,并应考虑预应力轴力分散对承载力降低的影响。 5.2.1.7 柱的承载力计算,弯矩设计值应包括预应力次弯矩项,该项分项系数取1。 5.2.2 预应力梁在使用阶段正截面(矩形截面或受压区在翼缘内T型及Ⅰ型截面,不计受压钢筋)受弯承载力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图5.2.2)。 5.2.3 板柱节点接触面处的竖向抗剪承载力由预应力产生的摩擦力承担,应符合下列规定: 5.2.4 预制板与柱、方垫块连接的板角缺口内的局部加强钢筋,宜采用斜向钢筋 (见图5.2.4(a)),其配筋面积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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