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D 本规程用词说明

一、执行本规程条文时,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该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的,其写法为 “应按……执行”、“应符合……要求”、“应遵守……规定”;非必须按指定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的,其写法为“可参照……”。 三、条文的适用范围用词:“适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