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台座及模具要求

第 8.2.1 条大板构件制作的台座及台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预制厂的永久性台座应保证台面光滑平整,并设置温度缝。采用热台座时,台座面应保持一定温度,并使台面温度均匀;

二、在施工现场叠层制作大板时,可在压实的地面上制成简易台座,台面应光滑平整。

第 8.2.2 条对于成组立模生产,可采用钢模板或钢筋混凝土模板,模板应有足够的刚度,并要求模板面光滑平整,模腔内蒸汽温度均匀。

第 8.2.3 条对于平模流水线生产,制作大板的钢底模或模车应有足够的刚度,模车的轨道必须平整、稳固,以保证构件在制作运行过程中不产生附加变形和裂缝。

第 8.2.4 条钢侧模的设计应采用合理的拆模工艺,并便于套环及锚筋等能直接伸出,以保证构件边缘构造符合质量标准。侧模应具有足够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