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节点、接缝连接

第 7.2.1 条墙板上角应采用钢筋或钢板焊接连接( 图7.2.1-1 )。墙板下角可用伸出的钢筋搭接连接( 图7.2.1-2 ),焊接或搭接长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 7.2.2 条“刀把板”上角的连接与一般墙板的连接做法相同。刀把过梁下角必须与相邻墙板伸出的钢筋焊接。墙板伸出钢筋其截面面积不应小于刀把过梁下部钢筋的截面面积,在墙板内的锚入长度不应小于40d。当刀把过梁处需要设置现浇混凝土小柱时,刀把过梁下部钢筋可弯入小柱内,其锚入长度不应小于40d。刀把过梁端部侧边应设置键槽及锚环或拉结锚筋,锚环或拉结锚筋在墙板内的锚入长度不应小于40d。在两相邻墙板竖向接缝的锚环内应插入竖向插筋,或将两墙板的拉结锚筋相互焊接( 图7.2.2-1 )。

刀把板端部与墙板相交时,应在墙板上预留埋件与刀把板焊接连接,刀把板下角可用角钢焊接连接( 图7.2.2-2 a),或在墙板上预留燕尾孔,将刀把板下角伸出过梁钢筋锚入该孔内,用细石混凝土灌实。可采用接触点焊短钢筋或焊接钢板以保证过梁钢筋伸出端的锚固(图7.2.2-2b)。

第 7.2.3 条内板外砖结构的外砖墙与内墙板相交处,应在外墙内设置构造柱,其尺寸不应小于120mm×240mm,构造柱应留出马牙槎60mm,其高度不应大于300mm,马牙槎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300mm。内墙板侧边的锚环应伸入构造柱内,自构造柱向两侧砖墙伸出6锚拉钢筋,伸入砖墙的长度为1000mm或伸至门窗洞口,锚拉钢筋的竖向间距不大于500mm。构造柱的锚环内应插入竖向通长钢筋,其直径不应小于Φ8。同时应按水平缝抗剪承载力计算设置竖向插筋。构造柱四角的竖向钢筋,按非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48;按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4Φ10,其箍筋不应小于Φ4@200( 图7.2.3 a)。

外墙转角处的构造柱尺寸不应小于180mm×180mm,构造柱的马牙槎及向两侧砖墙伸出锚拉钢筋等做法均应符合上述规定。构造柱四角竖向钢筋,按非抗震设计时,不小于410;按抗震设计时,不小于412,箍筋不小于4@150(图7.2.3b)。

第 7.2.4 条纵、横墙板交接处的竖向接缝应采用现浇混凝土灌缝。竖向接缝的横截面不应小于100cm2,且截面边长不应小于8cm。连接构造应有利于混凝土的浇灌和检查。灌缝应用细石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同时不低于墙板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第 7.2.5 条按抗震设计的墙板竖向接缝内应配置竖向贯通的钢筋,且应插入墙板侧边钢筋锚环内。其最小钢筋截面面积应符合 表7.2.5 的规定。

按非抗震设计的竖向接缝内的竖向钢筋可按表7.2.5中四级抗震等级的规定配置。

第 7.2.6 条当墙板平面布置有错断时,应在错断处的墙板上设置键槽和伸出钢筋锚环,在锚环中插入竖向钢筋,并浇灌细石混凝土形成销键连接;或者在墙板上、下两端及中部预埋钢板并用角钢焊接连接。

第 7.2.7 条楼板在承重墙板上的搁置长度应根据承重墙板的厚度确定。当承重墙板的厚度不大于140mm时,楼板最小搁置长度应为40mm;对于八层或八层以上的大板建筑,承重墙板厚度不小于160mm时,楼板最小搁置长度应为50mm。

第 7.2.8 条墙板与楼板、屋面板、基础之间的水平接缝必须坐浆,但水平接缝销键处不得铺放砂浆。

楼板下面应坐垫砂浆,楼板上面应做挤浆填缝,砂浆缝厚度不大于20mm。砂浆强度等级夏季不低于M10,冬季不低于M15。

第 7.2.9 条楼板之间以及楼板和墙板之间,应有可靠的连接。八层或八层以上的大板和按抗震设计的大板除各块楼板四角必须互相焊接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沿楼板各边在与墙板板顶及板底键槽相对应位置上应设置水平节点,利用楼板和墙板的伸出钢筋通过现浇混凝土形成连接节点,节点内的钢筋应焊接连接( 图7.2.9 )。按抗震设计的八层或八层以上的大板水平节点还应加强;

二、通过沿外纵墙及横墙各层墙顶处的现浇圈梁将墙板和楼板连成整体。圈梁内应设置水平钢筋和箍筋。当挑阳台将圈梁隔断时,阳台楼板预留通长钢筋应与圈梁钢筋搭接连接45d,并将搭接钢筋的两端各单面焊接3d(图7.3.3)。

第 7.2.10 条内板外砖结构的楼板与外墙的连接,应从楼板内伸出拉结钢筋与圈梁连接,拉结钢筋每开间内不少于2Φ8( 图7.2.10 )。

第 7.2.11 条连接钢板用3号钢,钢筋应用Ⅰ级钢。钢板的厚度不应小于4mm,焊接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8mm。受力焊缝的长度应满足与锚拉钢筋等强的要求,焊缝高度不应小于4mm,焊条应用T42。连接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30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