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结构构造
第一节 墙板构造
第 7.1.1 条各种结构类型的承重墙所用材料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承重墙板所用混凝土的最低强度等级应符合 表7.1.1 的规定;
二、振动砖墙板所用砖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砂浆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10;
三、砖砌外墙所用砖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砂浆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5;
四、现浇钢筋混凝土墙体所用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低于C20。
第 7.1.2 条承重墙板各部分尺寸及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实心混凝土墙板的最小厚度应符合 表7.1.2 的规定;
二、轻集料混凝土实心墙板的厚度不宜小于140mm;
三、空心混凝土墙板的厚度不宜小于140mm。芯孔间肋宽及板面厚度不应小于25mm。在墙板顶部应缩小孔径或填实,其高度不小于80mm,板边与第一孔的间距不应小于200mm。墙板吊环部位及窗口下部不宜抽孔( 图7.1.2-1 );
四、振动砖墙板的厚度不宜小于140mm,板内砖应横排错缝。灰缝厚度应控制在10~12mm范围内。对不带门窗洞的承重墙板在板宽二分之一处应设置宽度不小于60mm的钢筋混凝土竖肋,墙板周边应设置宽度(扣除水平及竖向键槽的深度)不小于60mm的封闭混凝土边框,并应使边框混凝土与振动砖体互相咬合( 图7.1.2-2 );
五,确定墙板高度时,楼板上,下水平缝厚度宜取20mm;
六、钢筋的保护层不应小于10mm,但在外墙外侧部位的钢筋保护层不应小于15mm。
第 7.1.3 条墙板两侧边应均匀设置键槽,其数量按计算确定,但每侧边键槽的数量不得少于4个。键槽深度不宜小于30mm,长度宜为150~250mm。键槽端部斜面与水平面夹角宜为30°~60°。
墙板两侧边键槽处应设置钢筋锚环,对按非抗震设计或按四级抗震等级设计,锚环直径不小于Φ6;对按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锚环直径不应小于Φ8。按竖向接缝面积计算的钢筋锚环总配筋率;对八层或八层以上的大板结构,不得小于0.22%;对七层或七层以下的大板,不得小于0.12%。按销键和节点面积计算的总配筋率不得小于0.30%。相邻墙板的钢筋锚环必须成对叠合,锚环中应插入通长竖向钢筋( 图7.1.3 )。
第 7.1.4 条上、下墙板应在对应位置设置成对键槽,并预留直径不小于8的钢筋伸出板外作连接钢筋。水平接缝的钢筋数量应按计算确定,但不得小于同层墙体钢筋的数量。按水平接缝全面积计算的接缝总配筋率(包括竖向接缝中插筋),对八层或八层以上的大板结构,不得小于0.22%;对七层或七层以下的大板结构,不得小于0.12%。按混凝土销键和节点面积计算的接缝总配筋率不得小于0.30%(吊环筋面积可计入)。
第 7.1.5 条墙板两上角应分别设置不小于28(八层或八层以上的大板不小于212)的连接钢筋或钢板,并应与墙板内顶部的水平钢筋焊接。在墙板的两下角应分别伸出28的连接钢筋。墙板上、下角均应设有保证整体连接对缺口( 图7.1.5 )。
第 7.1.6 条墙板上的孔洞宜做成圆孔,当设置成方孔时转角部位(如门窗口角部)应做成小圆角,并应配置不少于28的叙向钢筋或Φ4小网片。
墙面埋设的连接用钢板宜凹入板面10~15mm,连接件焊接后应进行清理,涂防锈漆并用砂浆盖平。
第 7.1.7 条门窗连梁部位及其钢筋锚固部位不宜开洞。当必须开洞时,洞口位置宜布置在跨中及截面高度中间三分之一范围内。孔洞宜设钢套管加强,并将箍筋适当加密。钢筋混凝土墙板开有较小孔洞(洞的高和宽均小于800mm)时,应沿洞口周边设置构造钢筋,其截面面积不小于被洞口切断的钢筋面积,或每边不小于212,该钢筋自孔洞边角算起伸入墙内的长度不应小于40d( 图7.1.7 )。
注:d为钢筋直径。
第 7.1.8 条钢筋混凝土墙板内的配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墙肢端部的竖向受力钢筋宜配置在板端2t范围内(t为墙板厚度),并应贯通建筑物全高。经计算不需要配置竖向钢筋的门窗洞边或板边,应配置不小于214的竖向贯通钢筋。竖向钢筋应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的要求进行搭接,对抗震等级为二、三级的结构必须焊接连接;
二、横向和竖向分布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及墙板双排配筋的拉结钢筋应符合 表7.1.8 的规定;
三、门窗过梁主筋及箍筋的配置,对二、三级抗震等级大板建筑,过梁上、下主筋不应小于各28,自洞口边角算起伸入墙内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40d,且不少于600mm,并应沿纵向钢筋全长设置箍筋,箍筋最小直径为6,间距不大于150mm;
四、墙板配筋可采用空间骨架或焊接钢筋网;
五、非抗震设计,钢筋混凝土墙板配筋,可按四级抗震的要求配置。
第 7.1.9 条少筋混凝土墙板、轻集料和粉煤灰混凝土墙板、粘土砖振动砖墙板的配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墙板顶部及窗口下应配置不小于26的通长钢筋,墙板底部、两侧及门窗洞口两侧应配置不小于24的通长钢筋( 图7.1.9 a);
二、墙板内竖向钢筋间距大于800mm时,应在中间部位增加一道通长钢筋,面积不小于24(图7.1.9b);
三、门窗过梁主筋,按非抗震设计不应小于26,按抗震设计不应小于28,箍筋须封闭且直径不小于4,间距不宜大于150mm。
第 7.1.10 条当内墙板为承重“刀把板”时,过梁的高度不宜小于5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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