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防水工程


第8.3.1条 屋面防水除应遵守现行标准《屋面防水工程技术规范》外,防水层的铺设还应遵守下列原则:

  一、当保温层为整体现浇时,应待其强度等级达到设计要求时方可铺设防水层,保温层表面应抹1∶1的水泥砂浆,一次找平;

  二、当保温层为预制砌块时,宜用厚度为5~15mm的水泥砂浆找平层找平。

第8.3.2条 卷材屋面的找平层(或局部找平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如女儿墙、天窗壁、烟囱、管道等)的连接处,应做成圆弧形或斜坡形。

第8.3.3条 卷材防水层应垂直于V形折板跨度方向铺设。分段铺设时,卷材接头应设在上折缝处,卷材跨过上折缝的长度不宜小于200mm。
   下折缝处应加铺一层卷材,加铺层与板面搭接宽度不宜小于200mm。 卷材一般由下折缝最低处向上滚铺,随浇随铺,粘贴牢固。

  第8.3.4条 无保温非卷材防水屋面的基层,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板面平整、光洁、干燥、无裂缝。

  二、上下折缝的混凝土密实,与V形折板构件结合处严密无裂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