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构件制作 第 7.2.1 条 钢筋(钢丝)、水泥、砂、石等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 7.2.2 条 预应力混凝土V形折板采用的水泥标号,不宜低于425号;钢筋混凝土V形折板采用的水泥标号,不宜低于325号。应优先采用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 第 7.2.3 条 应优先选用中砂,不得采用粉砂或细砂;砂子的含泥量(重量比)应不大于3%。 第 7.2.4 条 生产V形折板用的石子,粒径一般应控制在5~15mm。 (Ⅱ)模板第 7.2.5 条 V形折板制作时,侧模可采用木条或钢筋。模板高度宜小于V形折板板厚1~2mm( 图7.2.5 )。 第 7.2.6 条 V形折板侧模应保持平直,木模的木条宽度为4~5cm。 第 7.2.7 条 预应力混凝土V形折板端头模板宜采用梳筋板( 图7.2.7 )。 第 7.2.8 条 钢筋网片可采用点焊或绑扎,并可分段分块制作,分块大小,一般以1.5m长左右为宜。 第 7.2.9 条 预应力混凝土V形折板采用绑扎的上下网片时,可将横向钢筋直接绑扎在纵向预应力钢丝上。 第 7.2.10 条 钢筋网片的制作应遵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网片与主筋绑扎应交错进行,采用绑扎网片时,绑扎点应不少于接触点的50%;采用点焊网片时,绑扎点应不少于接触点的20%。 第 7.2.11 条 吊环和插筋位置应准确,保证伸出长度120~150mm。吊环及其加强筋和插筋,应与网片和分布筋绑扎牢固。 第 7.2.12 条 V形折板钢筋的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规定。 第 7.2.13 条 当纵向钢筋需要采用双根或三根并丝布置时,则应将两根或三根钢丝分别成束捆扎,捆扎间距不大于3m( 图7.2.13 )。 (Ⅳ)浇灌混凝土第 7.2.14 条 在浇灌混凝土前,应按照设计要求对钢筋布置进行逐项检查,合格后方可浇灌混凝土。 第 7.2.15 条 每折V形折板浇灌混凝土应从端头开始连续进行,整个台座每层宜一次浇灌成型,不得留施工缝。 第 7.2.16 条 浇灌混凝土时,应采用机械振捣,以保证混凝土的密实度。 第 7.2.17 条 在混凝土初凝到终凝阶段,应及时进行抹面压光,在此过程中不得洒水或撒干水泥粉。 第 7.2.18 条 抹面时,沿V形折板上下折缝边缘100mm宽度范围内,必须擦毛,以利于折缝、灌缝时新老混凝土的结合。 第 7.2.19 条 V形折板自然养护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混凝土浇灌完毕后,应及时覆盖,洒水养护,保持混凝土经常处于湿润状态。 二、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50%以上时,方可停止浇水养护。 第 7.2.21 条 预应力混凝土V形折板可采用墩式、传力柱式或临时简易台座施加预应力和生产。台座和承压系统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第 7.2.22 条 施加预应力的机具、设备和仪表,应定期维护和校验。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校正。常用机具见本规程附录四。 第 7.2.23 条 进行预应力筋张拉时,宜优先采用应力自控的张拉方法。当采用弹簧测力计时,弹簧压力吨位应不小于张拉力的1.5倍,行程应不小于40mm。 第 7.2.24 条 预应力钢丝锚夹具的滑移值,不应超过3mm。 第 7.2.25 条 预应力钢丝张拉可采用一次定位方法;张拉控制应力应按设计张拉应力的105%确定。 第 7.2.26 条 一次同时张拉两根预应力钢丝时,应使应力分配均匀,平衡传递。 第 7.2.27 条 张拉钢丝时,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钢丝拉断或抽滑伤人。 第 7.2.28 条 当预应力钢丝采用搭接接头时,钢丝搭接区段应采用22#铁丝紧密缠绕。 第 7.2.29 条 预应力钢丝可采用梳筋板定位,主筋偏移不得大于3mm。 第 7.2.30 条 预应力钢丝放张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本规程第6.2.3条第四款的规定。有条件时宜采用整体缓慢放张。 第 7.2.31 条 预应力钢筋断筋顺序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叠层生产时应分层切断; 二、沿台座纵方向应首先切断中部的钢丝,然后依次切断其它钢丝,在台座横方向应从两边向中间对称切断( 图7.2.31 )。 (Ⅵ)出池堆放第 7.2.32 条 钢筋混凝土V形折板起吊出池时的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混凝土强度设计值的75%。 第 7.2.33 条 V形折板从台面吊起之前,必须将吊环弯折向上。 第 7.2.34 条 起吊时,V形折板各吊点必须受力均匀,吊具应保持受力平衡。吊绳与V形折板之间夹角不得小于45°。 第 7.2.35 条 V形折板一般采用侧立靠放。堆放架应具有足够的刚度,保持支座稳定。V形折板堆放场地应平整、夯实,严防倾斜或下沉。各支点的高度和倾角必须保持一致。 第 7.2.36 条 V形折板应对称、紧密堆放,倾斜角75°~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