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建筑设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4.1.1 条 V形折板屋盖可采用卷材防水、涂料防水、构件自防水的工业及民用建筑,也可用于有保温层的V形折板屋盖。

4.1.2 条 采用V形折板屋盖的建筑应考虑V形折板的特点,以及屋盖与建筑整体的比例尺度,力求简洁、大方、美观。

4.1.3 条 V形折板屋盖需设置埋件、吊筋、支墩等时,宜设置在V形折板的上、下折缝处,并应采取相应的防渗漏措施。

4.1.4 条 V形折板屋盖用于有大量排灰的厂房及其邻近建筑物时,为便于清扫维护,宜在V形折板上折缝间设置走道板。

4.1.5 条 V形折板屋盖下折缝下缘至桥(梁)式吊车最高点的距离。应不小于300mm( 图4.1.5 ),以满足吊车安装检修的要求。

4.1.6 条V 形折板屋盖的跨度在18m和18m以下时,宜采用1.5m的倍数;在18m以上时,宜采用3m的倍数。

4.1.7 条 采用V形折折屋盖的排架厂房的柱距宜采用6m,或2m、3m的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