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屋面工程验收
第9.4.1条 竣工的V形折板屋盖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检查渗漏或积水,可在雨后进行。必要时可选用人工浇水或蓄水的方法检查。
第9.4.2条 竣工的卷材屋面,卷材与基层之间、各层卷材之间应按要求粘贴牢固,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皱褶儿、气泡、空洞、起鼓和翘边。
第9.4.3条 竣工的V形折板涂料防水层应平整、均匀,不得有脱皮、起壳、裂缝、鼓泡等。
第9.4.4条 V形折板屋面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
一、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证明文件、试验报告或现场检验记录;
二、保温隔热层、防水层完工后的现场检查记录;
三、施工过程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记录和工程变更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