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冬、雨季施工


第7.4.1条 冬季施工的一般规定:

一、冬季施工时砌块不得浇水湿润,也不得使用被水浸后受冻的砌块。砌块在砌筑前,应清除冰霜等冻结物;

二、砌块工程的冬季施工不宜使用冻结法;

三、砂浆用外加剂的掺量须经试验确定;

四、如设计未作规定,当平均气温低于—10℃时,抗冻砂浆的标号应按常温施工时提高一级。

五、对砌筑好的砌体要覆盖保温,避免受冻。在解冻期应对砌体进行观察和检查,当发现裂缝、不均匀下沉等情况时,应分析原因,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弱其影响。

第7.4.2条 雨天施工不得使用过湿的砌块,以避免砂浆流淌,影响砌体质量;雨后继续施工时,应复核砌体垂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