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构造柱及构造框架的构造要求

第4.3.1条 灰砂砖房屋应按表4.3.1的规定设置钢筋混凝土灰砂砖房屋构造柱、构造框架设置要求表4.3.1构造柱或构造框架。

第4.3.2条 构造柱和圈梁的截面尺寸和其他构造措施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的有关规定采用。

第4.3.3条 构造框架中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房屋基础为混凝土条形基础时,柱必须从基础开始 (图4.3.3-1);当基础为砖或毛石基础时,柱必须从室外地坪以下0.5m开始,且应设置纵、横墙拉通的地圈梁(图4.3.3-2)。

二、构造框架柱的截面尺寸不应小于240mm×240mm,纵向钢筋不宜小于4Φ14,箍筋不应小于Φ6,间距不应大于200mm,房屋外墙阳角的构造框架柱可适当加大截面和配筋。

三、其他构造措施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的有关规定。

注:α≥1/6层高且大于等于450mm。

第4.3.4条 构造框架中的圈梁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表4.3.1设置构造框架的结构,必须在房屋的每个楼层设置圈梁,H沿房屋的纵横墙拉通,屋盖处必须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

二、圈梁的截面尺寸不应小于240mm×180mm,圈梁的主筋不应小于4Φ6,箍筋不应小于直径6,间距不应大于200mm。

三、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盖时,应利用伸入纵横墙的板带形成圈梁,其截面及配筋同本条二的规定。

四、圈梁的其他构造措施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的有关规定。

第4.3.5条 构造框架中柱和圈梁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柱与圈梁相交的节点应加密柱的箍筋,加密范围在圈梁上下不小于1/6层高和450mm,加密部分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

二、柱和圈梁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柱内钢筋在顶层应锚入圈梁,圈梁的钢筋在穿过柱或锚入柱内,柱和圈梁钢筋的锚入长度不应小于35d和500mm(图4.3.5-1图4.3.5-2),钢筋锚入长度范围内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

注:图中α≥1/6层高且大于等于4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