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柴油机发电站

7.6.1 防空地下室电站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7.6.1.1 靠近负荷中心,并宜与主体建筑分开设置;

  7.6.1.2 取水和交通运输比较方便;

  7.6.1.3 管线出入方便;

7.6.2 电站的型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7.6.2.1 指挥所、医疗救护工程应设置固定电站;

  7.6.2.2 平战结合的工程,当发电机组总容量不大于120kW时,可设置移动电站;总容量大于120kw时,应设置固定电站。

7.6.3 电站应由下列房间和设施组成:

  7.6.3.1 固定电站应由发电机室、控制室(兼配电室)、贮水间、储油间、进排风机、排烟、排水与冷却设施、人员休息室、机修间(场地)和防毒通道等组成。

  7.6.3.2 移动电站应设发电机室和通风、排烟、冷却、排水等设施,并应在发电机房与配电间之间设置相互联络的电话和灯光信号。

7.6.4 发电机组应选用柴油发电机组,严禁选用汽油发电机组。

7.6.5 在发电机室内,人员应能对柴油发电机组的启动、调速和停机就地操作。

7.6.6 固定式电站控制室与发电机室应设置必要的声光联络信号。

7.6.7 设置自起动的柴油发电机组,应具有下列功能:

  7.6.7.1 当电力系统电源中断时,单台机组应能自起动,并在15s内向负荷供电;

  7.6.7.2 当电力系统电源恢复正常后,应能手动或自动切换至电力系统电源并向负荷供电。

7.6.8 固定式电站采用隔室操作控制方式时,在控制室内应能满足下列要求:

  7.6.8.1 控制柴油发电机组起动、调速和停机(含紧急停机);

  7.6.8.2 检测柴油机的油压、油温、水温、水压和转速;

  7.6.8.3 控制和显示发电机室附属设备和通风方式的运行状态。

7.6.9 除重要工程外,平时不使用的柴油机发电站,可暂不安装设备,但应按设计完成土建设施、预留管孔及各种预埋件,待临战时根据原设计图再行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