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常用结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 4.5.1 作用在防空地下室结构各部位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除可按本规范4.2~4.4节的公式计算外,当条件符合时,也可按本节的表格直接选用。 4.5.2 当防空地下室的顶板为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且按允许延性比[β]等于3计算时,顶板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qe1可按表4.5.2采用。 顶板等效静荷载标准值qe1(kN/m2)表4.5.2 4.5.3 防空地下室土中外墙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qe2,当未计入上部建筑物对外墙影响时,可按表4.5.3-1、4.5.3-2采用;当按本规范第4.2.7条的规定应计入上部建筑物影响时,土中外墙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qe2应按表4.5.3-1、4.5.3-2规定数值乘以系数λ采用。6级时,λ=1.1;5级时,λ=1.2;4B级时,λ=1.25。 4.5.4 对按本规范第3.3.7.1款规定,高出室外地面的6级防空地下室,直接承受空气冲击波单向作用的钢筋混凝土外墙按弹塑性工作阶段设计时,其等效静荷载的标准值qe2取130kN/m2。 4.5.5 防空地下室钢筋混凝土底板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qe3,可按表4.5.5采用。 非饱和土中外墙等效静荷载标准值qe2(kN/m2)表4.5.3-1 静荷载标准值qe2(kN/m2)表4.5.3-2 钢筋混凝土底板等效静荷载标准值qe3(kN/m2)表4.5.5 4.5.6 支承平板防护密闭门的钢筋混凝土门框墙(图4.5.6),其等效静荷载的标准值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4.5.6.1 直接作用在门框墙上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qe,可按表4.5.6-1确定。 4.5.6.2 由门扇传来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根据门扇形式,可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 (1)单扇平板门 qia=KdfaPcα (4.5.6-1) 式中:qia、qib——分别为沿门洞短边和长边单位长度作用力的标准值(N/mm); 直接作用在门框墙上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qe(KN/m2)表4.5.6-1 单扇平板门反力系数表4.5.6-2 (2)双扇平板门 qia=KdfaPcα(4.5.6-3) 式中:qia、qib——分别为沿上下门框和两侧门框单位长度作用力的 双扇平板门反力系数表4.5.6-3 4.5.7 防空地下室出入口通道内的钢筋混凝土临空墙,当按允许延性比[β]等于2计算时,其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可按表4.5.7采用。 出入口临空墙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kN/m2)表4.5.7 4.5.8 防空地下室相邻两个防护单元之间的隔墙、门框墙水平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及防护密闭门设计压力选用值,可按表4.5.8-1或表4.5.8-2采用。设计时,隔墙与门框墙两侧应分别按单侧受力计算配筋。 图4.5.6门框墙荷载分布 相邻防护单元抗力相同时,隔墙、门框墙的水平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及防护密闭门设计压力选用值表4.5.8-1 4.5.9 开设通风采光窗的防空地下室,其采光井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4.5.9.1 当战时采用挡窗板加覆土的防护方式(图3.4.29-a)时,挡窗板及采光井内墙的水平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可按表4.5.3-1采用。 4.5.9.2 当战时采用盖板加覆土防护方式(图3.4.29-b)时,采光井外墙的水平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可按表4.5.3-1、表4.5.3-2采用,盖板的垂直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qc=1.2K△Pms (4.5.9) 4.5.9.3 当按本规范第3.3.7.1款规定在高出地面外墙开设窗孔时,外墙和档窗板的水平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可分别取130kN/m2及150kN/m2。 相邻防护单元抗力不同时,隔墙、门框墙的水平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及防护密闭门设计压力选用值表4.5.8-2 4.5.10 防空地下室室外开敞式防倒塌棚架,由空气冲击波动压产生的水平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可按表4.5.10采用,由房屋倒塌产生的垂直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可取50kN/m2,两者应按不同时作用计算。 开敞式防倒塌棚架的水平等效静荷载标准值(kN/m2)表4.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