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载和作用
普通玻璃、夹层玻璃、半钢化玻璃、钢化玻璃25.6kN/m3 夹丝玻璃26.5kN/m3 玻璃棉0.1~1.0kN/m3 铝合金27kN/m3 钢材78.5kN/m3 5.2.2 作用在玻璃幕墙上的风荷载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并且不应小于1.0kN/m2: wk=βZμZμSw0(5.2.2) 式中wk——作用在幕墙上的风荷载标准值(kN/m2); 5.2.3 玻璃幕墙温度应力计算时,所采用的幕墙年温度变化ΔT可取80℃。 5.2.4 垂直于玻璃幕墙平面的分布水平地震作用可按下式计算: qE=βEαmaxG/A(5.2.4) 式中qE——垂直于玻璃幕墙平面的分布水平地震作用(kN/m2);G——玻璃幕墙构件(包括玻璃和铝框)的重量(kN); 5.2.5 平行于玻璃幕墙平面的集中水平地震作用可按下式计算: PE=βEαmaxG(5.2.5) 式中PE——平行于玻璃幕墙平面的集中地震作用(kN); 5.2.6 玻璃幕墙的主要受力构件(横梁和立柱)及连接件、锚固件所承受的地震作用,应包括由玻璃幕墙构件传来的地震作用和由于横梁、立柱自重产生的地震作用。 计算横梁和立柱自重所产生的地震作用时,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αmax可按本规范5.2.4条规定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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