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一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定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的,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照所指出的标准、规范或其他规定执行的,其写法为“可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