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验收要求

7.2.1 所用建筑材料应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各种计量器具应进行必要的检查以保证其使用的准确度和可靠性。

7.2.2 加层房屋竣工验收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

7.2.2.1 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检验单;

7.2.2.2 试块强度试验报告;

7.2.2.3 基础、混凝土构件、砌体等隐蔽(含加固)工程验收记录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记录;

7.2.2.4 冬、雨季施工记录;

7.2.2.5 重大技术问题处理及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记录;

7.2.2.6 沉降观测记录;

7.2.2.7 竣工质量检验评定结果;

7.2.2.8 竣工图纸和竣工报告及其他文件(包括加层设计施工报批文件、施工的开工报告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