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试件检验

9.1 检验项目及检验数量(见表4)。

9.2 检验方法

9.2.1 外观检查 用眼睛或放大镜(不大于五倍)和检测工具检查焊缝几何形状尺寸,焊缝表面缺陷(性质、位置、数量、尺寸)。其中板状试件两端20mm内的缺陷不计。

9.2.2 无损探伤检查 厚度小于或等于38mm的板状对接试件,外径大于或等于108mm的管状对接试件,进行x射线探伤检查。x射线探伤按GB3323进行,其中板状试件两端20mm内缺陷不计。 板状T形接头(角焊缝)试件进行磁粉探伤,按JB3965进行。

9.2.3 断口检验 外径小于或等于60mm的管状对接试件应进行断口检验。断口检验试样,应用机械方法在其焊缝中心部位加工出一条环状沟槽(沟槽断面形状尺寸如图5),试样用机械设备轴向拉断后,检查断口焊接缺陷。

9.2.4 金相宏观检查 管板试件和板状T形接头(角焊缝)试件断面金相宏观检查试样应用机械方法截取,经过加工使焊缝金属和热影响区有一个清晰的界线,用眼睛和五倍放大镜检查断面焊接缺陷。

9.2.5 对接接头弯曲试验 试样形式和尺寸应符合图6表5的规定,试样上的焊缝余高及焊缝背面的焊接衬垫应用机械方法除去,但受拉面应保留母材原始表面。当δ大于20mm时允许从受压面进行加工,L/3长度内的尖锐棱边应锉圆并符合表5的r值。弯曲试验按GB2653进行。

9.2.6 通球检验 通球检验用于检查外径小于或等于60mm管状对接试件、管板试件焊缝背面焊缝余高或局部焊瘤高度,通球直径规定如下:当外径大于或等于40mm时,为管内直径的85%;当外径小于40mm时,为管内直径的75%。

9.3 试样截取

9.3.1 试件经外观检查和无损探伤检查合格后切取试样。如用气割方法切取试样毛坯时,每侧应留下不小于5mm的加工余量。试样的切取部位规定如下:

a.板状对接试件的面弯、背弯试样按图7规定位置截取。

b.管状对接试的面弯、背弯试样按图8规定位置截取。

c.管板试件金相宏观试样截取位置不作规定。

d.板状T形接头(角焊缝)度件金相宏观试样按图9规定位置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