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操作技能考试用钢材分类(见表1) 7.1.1 考试试件的钢材类组别应和焊工所焊产品钢材类组别相同。 7.1.2 表1同类同组中的一种钢号考试合格,可代替该组其它钢号的考试。 7.1.3 表1同类钢材中,Ⅲ组考试合格,可代替Ⅱ、Ⅰ组考试;Ⅱ组考试合格,可代替Ⅰ组考试 7.1.4 焊工所焊产品其钢号不属表1范围,则考试试件的钢号应与产品钢号相同。 7.1.5 对于异种钢号组成的焊接接头,可用高类别或高组别钢号考试代替。 7.2 考试用钢材、焊条、焊丝、焊剂和气体(氩气、乙炔、二氧化碳气体)等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部标准的规定,经企业质量检验部门认可合格后方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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