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记录和焊工合格证 12.1 焊工考试成绩应记入焊工技术考试报告(见附录A),并由考试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或盖章,由企业存档。 12.2 焊工合格证格式,见附录B。 12.3 考试委员会,对考试合格的焊工,应颁发焊工合格证和焊工钢印。 12.4 焊工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在国内本系统范围内各企业同等有效。 12.5 持有合格证的焊工退休或辞职后,考试委员会应将焊工合格证和焊工钢印收回。 12.6 技术考试报告和焊工合格证上应用代号标明焊工技术考试的焊接方法、试件形式、焊接位置和钢材类别。 代号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焊接方法; 第二部分为钢材类别和组别(见表1); 第三部分为试件分类代号(见表2)。 例:手工电弧焊16Mn板状对接试件立焊位置。 代号:手工电弧焊AⅡ—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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